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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免费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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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

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免费政策解读

2017-11-06 11:49来源: 兴宁区人民政府作者: 兴宁区人民政府

 

   一、为什么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只是前15分钟免费停车? 

  答:道路停车泊位是一种主要承担临时性短时间停车功能的辅助停车资源,如果免费时间过短,不能较好满足车主临时办事短时间停车的合理需求,免费措施将形同虚设;但免费时间过长,在政策导向上又不利于鼓励短停快走和引导更多使用路外停车设施。路外停车设施使用程度不高,则将难以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停车场,停车难矛盾将会更加突出,“抢车位”现象将愈演愈烈。因此,免费停车时间的设置,既要考虑临时性短时间停车需求,又要发挥停车收费政策的导向作用。

  在历次征求意见以及价格听证会中,大多数单位和个人普遍认为免费停车15分钟比较适宜;区内外其他实行短时免费停车城市,免费时间也基本在15分钟以内,如南京、杭州、武汉、合肥都是15分钟,深圳(仅在二、三类区域实施)为10分钟。因此,经综合各方意见,并参考了国内其他城市的通行做法,最终将免费停车时间确定为15分钟。

  二、如何理解前15分钟免费停放?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南府规〔2017〕9号)规定:道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前15分钟免费停放。《通告》中,对停放15分钟之后的计费时段、计费方式都予以了明确,对超出免费时间的,按扣除免费时间后的停放时间计费。例如:某人在一类区一级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车辆时间为38分钟,需扣除前15分钟免费停放时间后,该车辆停放时间按23分钟计费,按1.5元/辆•15分钟为计费单位,23分钟为2个计费时段,应交车辆停放服务费3.00元。

  (一类区一级道路收费标准为:前15分钟免费停放;停放15分钟之后,前2小时1.5元/辆•15分钟,2小时后2.0元/辆•15分钟。以15分钟为一计费时段的,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

  三、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在哪些区域范围可以免费停放15分钟?

  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类型分为2种:一种是道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另一种是特殊时段道路路内停车泊位。

  机动车在南宁市道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一、二、三类区域范围内停放,前15分钟免费停放。

  四、如何理解法定节假日2小时免费停放?

  1、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试行限时免费停放措施的通告》第一条规定: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及其调休、补休、连休日内,对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内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机动车当日每车累计停车2小时(含2小时)以内免费。《通告》所称的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包括:新年(1月1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妇女节(3月8日)、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壮族三月三”放假日、劳动节(5月1日)、青年节(5月4日)、儿童节(6月1日)、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以及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节假日。调休、补休、连休日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放假日期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17年“两会”期间南宁市市区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186 号)精神,2017年9月11-12日放假2天。9月11-12日当日,机动车在城区(不含武鸣区)内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每车累计停车2小时(含2小时)以内免费。

  2、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试行限时免费停放措施的通告》第二条规定:除本通告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周六、周日(不包括调休后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对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内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机动车自收费时段开始后的前2个小时免费。除本通告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周六、周日收费时段为:7:30-21:00,其他周六、周日收费时段为9:30-21:00。

  2017年9月9日、10日(周六、周日)不属于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调休、补休、连休日,其收费时段为9:30-21:00。

  五、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是否还有其他免费停放的车辆的情形?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4〕27 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各类停车场停放 2 个小时以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驾驶的已合法注册登记的残疾人专用车辆”、“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部队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工程(水、电、气、通信、照明、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抢修作业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车辆停放者免交车辆停放服务费。

  六、市民如果遇到乱收费该怎么办?

  一是车辆停放者在停放车辆时,注意观察泊位管理人员着装是否规范、是否持证上岗、对收费政策的解答是否正确等;

  二是车辆停放者可以使用手机微信的扫一扫功能,扫描收费员工作证件上的二维码,核对收费员的工作证件,扫描之后会显示出收费员的相应照片和信息,对扫描信息结果不相符的,车辆停放者可以拒绝交费;

  三是收费员出现管理不规范或乱收费的行为,车辆停放者可以保留相关视频、相片、票据等证据,并及时拔打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电话:0771-4898980或 价格举报电话:12358,我们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七、价格部门如何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网站、媒体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使车主充分熟悉了解新的停车收费政策,形成抵制乱收费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要求收费单位在道路泊位路段的醒目位置,设置由南宁市价格部门统一监制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时间、收费依据、免费规定、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大停车收费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车主在道路泊位停车时,如遇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执行15分钟免费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我们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处罚信息。

  四是督促收费单位加快研发智能系统的研发和投入,尽快搭建智能收费管理平台,通过新技术的应用减少乱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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