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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塘镇2018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6-20 17:40来源: 五塘镇人民政府作者: 五塘镇人民政府




五政发〔201822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塘镇2018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

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站所,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新识别(含漏评)贫困户。在我镇2015年底精准识别工作的基础上,对照2018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将建档立卡外未达到标准的农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二)认定返贫退出户。对全镇2014年及2015年退出人口进行返贫筛查,对照2018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将因灾、因残、因病、因学等原因返贫,未达到标准的退出户,按规定程序认定返贫,实现退出户动态调整。

(三)剔除错评贫困户。针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财产检索结果为基础,在精准识别前已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建档立卡户,对照2018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已达到标准的严格按规定予以剔除,未达到标准且家庭确实困难的,按规定程序予以保留。既要杜绝出现“富人戴穷帽”现象,又要避免错误剔除。

(四)家庭成员自然增减情况。对家庭成员确实存在自然增减(包括新生儿、嫁娶、死亡等)情况,及时做好纸质档案,待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放后录入更新。

二、工作程序

按照动态管理办法》(桂扶领发[2017]8号)、《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实施方案》(厅发[2015]28号)确定的程序及相关要求执行。

(一)新识别(含漏评)贫困户。按照农户申请、入户调查评分、财产检索、两评议一公示、核实汇总分数、审核确定贫困户、贫困户建档立卡程序进行识别。

(二)认定返贫退出户。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城区审定公告程序进行认定

(三)剔除错评贫困户。按照核实信息、入户告、村级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城区审定程序进行剔除。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8年6月20日前制定本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并完成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调查识别和信息采集。各村(社区)按照规定程序对拟新识别(含漏评)贫困、拟认定返贫退出进行识别及信息采集,对拟剔除错评贫困进行核实。财产检索由市级相关部门统一开展。

2018年6月25日上午下班前,各村(社区)上报入户评分农户一分一档统计表及名单至镇扶贫工作站(附件1、2)。

6月25日日下午下班前,由镇扶贫工作站统计汇总并报送城区扶贫办。

7月6日前,城区扶贫办将检索情况反馈至各镇。

7月12日上午下班前,各村(社区)完成反馈的财产检索情况核实工作并上报镇扶贫工作站(附件3、4)。

7月12日下午下班前,由镇扶贫工作站汇总核实情况并报送城区扶贫办。

7月18日前,各村(社区)报送村(居)委盖章的《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附件5);报送各村(社区)的新识别(含漏评)贫困户、认定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减名单(附件9);本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总结。

(三)信息录入。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镇扶贫工作站组织(社区)扶贫信息员新识别(含漏评)贫困户、认定返贫退出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减等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并对错评贫困予以剔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事求是,把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做细做实,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认清这次动态调整不是再次全面识别,而是查漏补缺和纠错;要统筹研究解决退出户与贫困户之间、“临界户”与贫困户之间的问题,做好社会舆论引导,争取群众支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不留后遗症

(二)规范操作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得简化,不得合并步骤,不得伪造、篡改有关数据,不得对外提供或泄露农户个人身份信息。各(社区)在此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中用到的表格,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附件1、2、3、4、5格式自行印制,规范填写内容。严禁暗箱操作,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要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三)按时报送工作情况。(社区)10日(6月23日、7月3日、7月13日、7月23日)向五塘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附件6、7、8)。

五、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凡因符合扶贫标准的农户全部纳入扶贫对象并及时予以帮扶,凡识别不准的建档立卡户均予以剔除,凡脱贫不稳的退出户均予以返贫,切实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二)突出重点。对于新识别贫困户,要重点关注非贫困村、深度贫困的村屯等区域,重点瞄准2015年底精准识别时未建档立卡的困难“临界户”,精准识别后因灾、因残、因病、因学等原因陷入贫困的农户,居住于非贫困村、精准识别时未提出书面申请且家庭确实困难的农户,防止遗漏。

(三)严把关口。参考2015年精准识别贫困户划定建档立卡分数线的做法,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我镇此次动态调整分数线。原则上,识别分数在70分以上的农户以及现任村“两委”干部不得纳入“应纳尽纳”贫困户,但未达到2018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且家庭确实困难的,须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建档立卡。

如自治区扶贫办有新的工作要求,则根据自治区扶贫办文件做相应调整。

 

附件1:精准识别贫困户一分一档统计表

附件2: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名单(新识别、返贫、剔除、家庭成员自然增减)

附件3:五塘镇财产检索确实存在“一票否决”情形统计表

附件4: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名单(属于财产检索____情形)

附件5:_________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

附件6:拟新识别识别进度统计表

附件7:拟认定返贫退出户进度统计表

附件8:拟剔除错评贫困户进度统计表

附件9: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名单

附件10:贫困户申请书

附件11:乡镇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附件12:村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附件13:村民小组(自然屯)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五塘镇党政办公室                         2018619日印发  




   附件下载: 五政发[2018]22号——附件1-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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